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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能源管理
合同能源管理
合同能源管理(EMC)是指節能服務公司和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節能目標,節能服務公司提供節能項目用能狀況診斷、設計、融資、改造、施工、設備安裝、調試、運行管理、節能量測量和驗證等服務并保證節能量或節能率,用能單位保證以節能效益支付項目投資和合理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。
合同能源管理的實質:以減少客戶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。這種節能方式允許客戶用未來的節能收益換取用能設備的節能改造,以降低運行成本。或節能服務公司以承諾客戶的節能效益、承包客戶整體能源費用的模式為客戶提供節能服務。
合同能源管理的核心:“我投資、你節能”。
合作模式一:節能效益分享型
由港嘉公司投資,通過節能改造和節能運行管理實現節能,經改造前后能耗數據和能源使用費用對比,從節能效益中按約定比例分享節能收益。
合作模式二:節能質量保證型
通過節能技術手段和節能運行管理實現節能,并對節能量進行保證,與客戶約定節能服務費用。
合作模式三:能源費用托管型
由港嘉公司為客戶提供節能改造服務,并對客戶的能源費和用能系統提供“代繳、代付、代管”服務。客戶按約定比例或數值計算應支付港嘉公司的能源費用,通過實現能源費用的節約達到共享共贏的目的。